9月21日,盘龙区残联组织全体社区专职委员34人参加学习《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于2012年7月29日,由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残疾预防与康复、 教育、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社会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强化和规范。是一部关注民生、保障弱势群体的地方性法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结合各自本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提升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