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6日上午,五华区残联在区政府四楼中型报告厅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大会。参加培训的有区属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残联理事长和社区专职委员共100余人。区残联理事长黄兴发、副理事长曾庆上及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庄新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五华区残疾人便民服务暨援助中心主任黄洪明主持。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5个档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和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省财政给予当年缴费的参保人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市、区两级财政按参保人缴费200元至1000元分别给予10元至90元的缴费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对重度残疾人(残联部门认定的一、二级残疾),由省级财政按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55周岁至59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给予每月55元的养老生活补助,而辖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符合条件的“三无”残疾居民,则由五华区财政按照100元缴费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由区财政为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在全省尚属首家。
就即将开始的保险办理工作,区残联黄兴发理事长作了动员讲话,他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是一件实事好事,对于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解决残疾人养老的后顾之忧,健全我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五华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把好事办好,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工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培训会上,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干部陈燕就居民如何开户、参保人员登记表填写、待遇领取、核算和参保人员的档案管理作了详细的讲解。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法规政策和经办流程,深入了解了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参保登记、基金筹集、待遇发放等相关知识,为顺利推进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