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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实施,并保障残疾人合法的就业权利,晋宁县残联联合晋宁县地税局于四月下旬开展了残保金的征收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全县的各级机关及企业的支持与配合,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完成了残保金的核定,在9月份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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