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的规定,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昆明市残联”)发布的《昆明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下午2:00—4:00在呈贡区会议中心杜鹃厅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段佳明(昆明市残联副理事长)
(二)听证委员
庞 文(昆明市残联副理事长)
王 浩(昆明市残联就业中心)
(三)决策发言人
杨国泰(昆明市残联理事长) 
(四)听证监察人
李秀琴(市政府目督办)
付立坤(市政府法制办)
(五)听证记录人
蒙炳亮(昆明云奕速记技术有限公司)
(六)听证代表16人(以姓氏笔画数排名)
文义英(黑林铺办事处黑林铺社区残疾人)
朱粉祝(云南中医学院)
吕振辉(云南金花针织有限公司)
刘爱国(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
孟新丽(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政策调研处处长)
陈明辉(昆明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
余明九(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副处长)
杜爱萍(云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何 辛(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就业站站长)
杨 蕊(昆明云顺和商业)
张正权(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罗天斌(大观办事处篆塘社区残疾人)
蒋永红(盘龙区残疾人联合会就业站站长)
谢梅英(护国办事处青年路社区残疾人)
靳云娜(昆明市地税局规费处处长)
解晓燕(昆明耀龙供用电有限公司)
(七)旁听人员
李晓阳、任梅、杨晓岚、刘永芳、王燕萍(昆明市残联就业中心)
(八)其他人员
李丹丹(昆明日报记者)
何 瑾(春城晚报记者)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通告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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