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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0月26日,度假区残联接到通知:海埂街道残疾人段某某召集各地残疾人20余人围攻大坝社区居民小组组长家,囚禁、殴打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致使女干部多处受伤,并与社区领导、社区联防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处于僵持状态。度假区残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区委政法委、残联,海埂街道、民族村派出所等部门的共同劝解、教育下,残疾人群体最终离开。
       段某某属肢体三级残疾,2003年12月与大坝社区河尾居民小组居民张某某办理结婚手续。并提出落户请求,大坝居委会和河尾居民小组根据《村规民约》相关条款,段某某及其女儿,只能落户,不能享受分红。段某某做出书面保证不享受村民待遇。但2004年至2006年底,段某某一直要求大坝社区河尾小组给予其及女儿村民待遇,并多次到市、省信访部门上访,各级相关部门已多次进行解释答复并明确告之不能享受村民待遇。
        为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更好的化解群众矛盾,2011年10月27日上午,度假区残联联合妇联、海埂街道管理处,对段某某进行劝解、教育:首先,区残联转达了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关心,希望她敞开心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找到妥善解决办法;其次,对段某某召集残疾人群体闹事的行为给予了批评,教育她残疾人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自强自立,懂得感恩党和政府,感恩亲人,做一名合格的公民;最后,从村规民约、法律等方面对她进行宣传,明确告之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但针对她的家庭情况、子女问题、工作安排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将根据相关政策,给予适当救助。
        在区残联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认真的劝解、教育下,段某某态度逐渐缓和,下一步,区残联将她纳入上访重点教育对象,进行动态跟踪,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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