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县政府刘锡葵副县长,县残联崔丽琼理事长等人深入到小街镇的匡郎、牛栏江镇的荒田等8个村委会走访慰问智力精神严重障碍、肢体重度残疾人8户,为贫困残疾人送上托养补助资金。分别每户1000元,共计8000元。
慰问组深入到贫困残疾人户家中了解他们生产、生活情况。在看望慰问贫困残疾人时,刘副县长与他们进行了亲切交谈,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发扬自强不息精神,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克服困难,力所能及发展生产,争取尽快渡过难关。
2011年,为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持力度,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存状况,嵩明县残联积极争取上级残联的支持,开展了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工作,今年在入户调查的基础的上,通过各镇(街道)残联的筛选,共有70人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了“阳光家园”托养工作中,每人给予托养补助金1000元,共计7万元。目前该笔资金已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到托养对象手中,这些受补助的残疾人基本是一、二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少数重度残疾人,他们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和自制能力,给家庭和亲属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实施托养服务工作从经济上对残疾人家庭给予一定帮助,适当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家庭的关心和关爱。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