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8日上午,按照昆明市政府昆政发[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保险昆明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安宁市残联组织召开了安宁市关于落实“保险昆明行动计划”研讨会议。安宁市残联领导、民政局郝副局长、低保科科长、9个街道办事处残联理事长、中国人寿安宁支公司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由中国人寿安宁支公司领导介绍了安宁市“保险昆明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将对安宁市符合政府相关规定的特殊困难群体(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五保户、低收入人群)纳入参加特殊困难群体意外伤害保险及特定人群保险项目。该实施项目总体原则采用政府主导、财政拨款的模式承保。
为做好这一项惠民工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到实处,各位参会人员针对本单位及工作实际情况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达成了共识:安宁市残联、9个街道办事处残联做好全市3周岁以上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调查统计工作、安宁市民政局做好全市0-65周岁低收入人群的调查统计工作,中国人寿安宁支公司修改完善实施方案中条款不足的地方,待全市特殊困难群体调查统计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