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残联、体育局、三个开发区、市盲哑学校:
根据云残发[2008] 127号文件云南省残联、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云南省第三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2009年11月1日至8日在昆明召开云南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云南省第三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为组织选拔我市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此次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竞赛项目:
1、单项:田径、游泳、自行车、乒乓球、举重
2、集体项目:聋人篮球、脑瘫足球
二、各残疾类别设项:
肢体残疾:田径、游泳、自行车、乒乓球、举重、脑瘫足球
视力残疾:田径、游泳
听力残疾:田径、游泳、篮球
智力残疾:田径、游泳、乒乓球
三、运动员选拔
请各县(市)区残联、体育局、开发区、盲哑学校接通知后对本地区内昆明市户口,年龄在15—25周岁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的青少年进行登记,20周岁以下的初选运动员须占40%,并于2009年2月28日前上报市残联宣文处,市残联、市体育局将于2009年 3月进行复选,对复选中的运动员市残联、市体育局将在训练中再次进行筛选,并按要求于4月10日向省九届残运会组委会第一次报名。
联系电话、传真:4113165